沪建建材〔2021〕113号
发布时间:2021-02-26
发布时间:2021-02-2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在工程中的应用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上海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沪建质安﹝2017﹞1101号)、《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沪建建材﹝2020﹞539号)和《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0﹞541号)等文件,我委组织编制了《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定(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在工程中的应用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上海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沪建质安﹝2017﹞1101号)、《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沪建建材﹝2020﹞539号)和《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0﹞541号)等文件,我委组织编制了《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定(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