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青浦区朱家角镇某别墅为一幢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的联排别墅房屋,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异形柱框架结构,自2011年开始建造。该房屋平面形状不规则,南北向总长约12.3m,东西向总长约8.9m,地下一层层高为3.4m,一层层高为3.3m,其余层层高为3.0m。
房主认为房开公司没有按照双方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附件三约定的《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及房屋装修约定的交房标准向房主交付房屋,在房主与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查看时发现装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故提出委托鉴定,要求对位于青浦区朱家角镇某房屋存在的装修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如不符合标准则出具维修方案,并对维修时间进行评估。
委托内容:
对涉及的青浦区朱家角镇某房屋装修是否符合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附件三约定的《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房屋装修约定的交房标准及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如不符合则出具维修方案,并对维修时间进行评估。
鉴定采用标准规范:
1.《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
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3.《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B31/30-2003)。
鉴定结论:
(一)经现场检测调查,青浦区沙淀中路某房屋目前存在的装修质量问题中属于不满足国家标准的装修质量问题为:
1.房屋三层及地下室楼梯间的外墙存在渗漏点,导致相邻区域的壁纸或吊顶出现发霉现象。
2.地下室~阁楼层的楼梯栏杆尺寸不符合规范要求。
3.地下室楼梯间踢脚线与墙面之间局部存在缝隙。
4.三层楼梯间墙面壁纸局部开裂。
5.一层厨房及一层~阁楼层的卫生间及阳台的墙砖和地砖镶贴局部空鼓。
6.一层客厅西侧墙面及空调室外机的部分电线未穿管敷设。
7.地下室及阁楼层的部分木地板或地砖的表面平整度偏差超过规范限值。
8.地下室活动区地面镶贴靠近楼梯处的留边宽度不一致。
9.二层~三层地面或窗台大理石板局部开裂。
10.地下室、二层、三层卫生间的部分管道与墙地面之间未嵌填密实。
11.一层厨房操作台面与墙砖之间、一层~二层卫生间淋浴房与地面之间及一层、三层部分门窗框处存在硅酮胶局部缺失的情况。
12.一层~阁楼层的楼梯木质踏步板侧面(与窗相邻处)存在毛刺。
13.二层局部墙面粉刷层开裂。
14.阁楼层北侧门(通往阳台)的插销开启不便。
15.一层辅厅弱电箱锈蚀。
16.一层~二层局部区域木地板表面存在损伤。
17.一层阳光房搭建时地下室天窗周边的防水混凝土梁拆除,导致天窗窗框与墙体交界处局部存在渗漏点。
18.地下室车库墙面瓷砖粘贴施工,导致地下室车库处的弱电箱门
缺失。
(二)经现场检测调查,属于不符合双方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附件三约定的《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的设备安装质量问题为:一层入户门处未设置门窗磁报警器。
(三)经现场检测调查,属于不符合双方签订的《装修委托协议(美式)》附件约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约定》的装修质量问题为:三层更衣室衣柜的柜门未做。
(四)检测中发现的一层可视电话面板表面存在损伤的情况属于施工中的人为损伤。
(五)针对上述装修质量问题,建议按第六点所列修复方案进行维修。
(六)上述装修质量问题的修复期限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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